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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3月26日《法制时报》报道:三亚繁殖母猪场遭拆毁,企业损失400万元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院长钱志勇表示:城郊法院从没出具过任何手续给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搞强拆今年60岁的郑土先生,是广东省茂名市人,早在1982年29岁时就来到海南创业,经过多年的艰难奋斗,有了一定的家业基础。2002年4月20日,郑土先生与三亚市吉阳镇荔枝沟粮油供应站,签订了承包5间仓库近100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合同,时间为14年(至2016年4月20日)。正因为租赁使用这个房屋,让他的繁殖母猪场及饲料加工厂遭到严重损失。据了解,2002年4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十分明确:甲方(荔枝沟粮油供应站)同意出租仓库房屋5间给乙方经营,每月租金(包卫生费)450元,年总额5400元,出租时间为14年;合同签订后,第一年乙方必须先付给甲方半年租金(即2002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下半年的租金从10月20日交完,若不交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租金交取以粮所(注:荔枝沟粮油供应站)出纳员开条加盖公章为依据;每年分两次缴租金,每次交6个月(2700元),若不按时缴纳,甲方有权令乙方停业,后果自负;合同期内,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府或外商全部承包和征用,不让乙方在此经营,甲、乙双方要及时协商处理,甲方应给予乙方在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设施赔偿和经济损失……当时合同签后,郑土先生就办起了一个繁殖母猪场及饲料加工厂,经营范围为猪苗、饲料(加工)及零售,手续等一切合法,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规定,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扶贫补助款的支持,每年给予10万元,是一个养殖母猪的专业场,并买有财产保险。令郑土先生始料不及的是,由于荔枝沟粮油供应站与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借款合同纠纷案,因荔枝沟粮油供应站无能力偿还债务,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日,委托海南银联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了荔枝沟粮油供应站所有的位于荔枝沟国用(1993)字第017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9472.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的建筑物。经过拍卖,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以24300000元竞拍得标的物,法院从拍卖款中执行了8221597元债务款清偿给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亚市荔枝沟粮油供应站已经于2007年改制解散,这一系列的变故,殃及到了无辜的郑土先生。按照合同规定他仍然合法经营,一家人起早贪黑地含辛茹苦守法管理着自己的企业。据郑土反映,2013年2月28日上午8点多钟,在没有出示任何有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了附近农村男女老少及社会上的闲散人员200多人,身穿保安制服,开来几台挖掘机,将郑土饲料加工厂和存栏的40多头母猪及150多头后备小母猪、还有急需喂食的40多吨饲料和药品,全部推至马路边,将加工厂厂房的水电设备等全部毁坏,堵住猪栏通道,造成了200左右头生猪无法喂食,养猪场难以生存陷入困境。参与强拆的人员,据说是春来公司雇佣来的。当郑土用借来的索尼相机(值4800元左右)在现场拍照取证时,也被春来公司这些人抢走。事后,其90多万元的经营单据及藏在家里的15万元现金也不见了,其爱人价值10000多元的金银首饰不见了。而同时,邻居有一家不见了3万元,另一家不见了8万元。在这野蛮的强拆中,春来公司未列出任何财物登记清单。当时他们多次拨打了110报警,可没有人出警。郑土无奈之下拨打三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江伟的手机后,荔枝沟派出所所长才出警到了现场,但这个强拆的事情没有得到处理。3月4日,春来公司又来了200多人,肆无忌惮地将大大小小的猪全部捕获卖掉,包括郑土家里喂养的鸡鸭等也没有放过。3月5日,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再次雇佣了几百个人来到现场,彻底地推毁了猪场所有设施,一个合法经营的企业就这样消失了。 据郑土反映,经过这一系列不择手段的野蛮洗劫,郑土的企业没有任何生产资料被留下,如价值几十万元的40多吨饲料、价值1万多元一吨的鱼粉(两吨左右)、价值5万元左右的饲料加工机器设备被春来公司切割成废铁变卖掉、价值几万元跑长途的汽车配件等等都没有了。生活用具同样被洗劫一空,如冰箱、洗衣机、消毒柜、保险柜、电视机、衣柜衣物、沙发、床铺等等,连一双碗筷都没有被留下,一切都没有了踪影。整个毁灭性的强拆过程中,春来公司始终没有将所搬迁及毁坏的物品等财产损失列出清单。郑土整个企业的损失高达400多万元。三亚市荔枝沟粮油供应站的《土地使用权证》转移归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后,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根本就没有找郑土商谈过如何搬迁如何赔偿损失的事项,毕竟郑土的企业一切手续合法。有记者采访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书面通知过租户2013年1月25日前要搬走,但是租户们表示希望过完春节再搬,后又提出要过了正月十五;13家租户中有12家承诺2月28日前搬走,每户并领取了2000元的搬家费。但2月28日,租户并未搬走,因为项目工期紧,公司只得安排人员将租户家中家具等物品全部搬出室外,对地上建筑进行拆除。如果郑土配合搬迁,可以在搬迁费上适当增加,但就是没有谈到赔偿损失问题。 郑土说,根据合同规定,三亚市荔枝沟粮油供应站首先已经违约,应当补贴给他18个月的经营利润,大约200万元,也就是甲方欠了乙方的钱。繁殖母猪场及饲料加工厂,这么大的企业,大大小小200左右头猪,要重新找厂址迁移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在还没有进行搬迁补偿谈妥时就遭到强拆,整个企业损失了400多万元。无奈之下,他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当债务人转移为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后,债权人希望能从海南美丽春天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拍卖款中获得补偿。而郑土听说对方放出过风声,说他们“已经赔偿了300万元”,可郑土说,那纯属是子虚乌有的事。郑土认为,按照国发(2007)2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有“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等一系列要求规定。2011年1月21日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3月13日,是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接待日,法院院长钱志勇亲自听取郑土的情况反映后表示,城郊法院从来没有出具过任何手续给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搞强拆,受害人的一切财产损失等找有关部门确认后,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要负完全责任。郑土认为,因拆迁人没有办理任何拆迁的手续,如“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就以野蛮的手段拆毁他合法经营的繁殖母猪场及饲料加工厂,是明目张胆的抢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例,野蛮拆毁就繁殖母猪场及饲料加工厂是违法行为。郑土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三亚春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责任。《法制时报》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