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用户@80后养鹦鹉获刑案「私养濒危物种是在保护它们,合情合理,支持无罪」的言论?
别说小太阳了,一般的金刚葵花一年繁殖量都相当大了,市场已经很成熟了,这就是老旧且一刀切的法律的问题,说实话,调整法律并不会给市场带来多大波动,想养的人且有能力养的已经养了,没能力养的又眼馋的键盘侠就在网上发发牢骚呗!现在走私进来的野鸟也是不受欢迎的而且量很少,大部分都是第N代了,硬要站在道德上批判一番没意思。住筒子楼的某些答主啊是不应该养,你们也很有觉悟,大型鹦鹉需要的活动空间比你们公寓总面积还大吧,本该的配套设施怕是你们也供不起的,养了还被邻居投诉就很搞笑很缺德啦:)我看到论坛里那些被这种人养着的大鹦鹉都心疼,冬天不保暖夏天不降温,天天用铁链子拴着。应该做的是更新法律条例,规范家养大型鹦鹉的许可条件,推广办证养鹦鹉,严查严打无证在城市私养大鹦鹉,现在搞的许可证基本没人理,主要是政府也不上心吧,这种整治一阵儿一阵儿的治标不治本,没诚意。